不限户籍 沧州招教师和监察辅助人员

教师、监察辅助沧州最新招聘汇总

泊头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泊头市第一中学,是河北省首批办好的24所重点中学之一,河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学校始建于1941年,学校占地面积227.4亩。现有高中教学班90个,学生6500人,教职工380人,专任教师326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有标准田径场、逸夫教学楼、德化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科技楼、体育馆、学生餐厅、青年教师住宅楼。

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高考成绩一直在沧州市名列前茅。2018年高考,一本纯文化上线889人,一本上线率56.8%。学校先后被评为“河北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河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学校”“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先进集体”“河北省校园环境管理先进学校”“河北省改革开放教育先进学校”“河北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河北省园林式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校园环境管理先进学校”“河北省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学校”“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二、招聘学科及学历要求(一本及以上)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音乐。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将个人应聘简介电子版发至byzqfq@126.com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学科+毕业学校+姓名+学历)。面试及考试时间我校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毕业生。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计算机应用基础。面试为讲课,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体育专业面试内容为测试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音乐专业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展示。符合聘用要求的,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入正式国家财政编制。

五、联系电话:

,,

2018沧州盐山县纪委监委招聘监察辅助人员15名公告

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解决监察工作中监察辅助人员的需求,全面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体水平,经盐山县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监察辅助人员15名。

二、招录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计算机、中文、法律、财会等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沧州市所辖县(市、区)户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未参与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活动组织;

4.中共党员优先。因从事办案辅助工作,经常加班、外出,工作性质适合男性;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15名监察辅助人员中,10名充实到纪检监察室,协助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审查调查辅助工作;5名充实到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综合科室工作。

1、报名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与地点。2018年11月1日--7日,到海川人力资源公司(盐山县东环联合小学对过)报名。

3.凡报名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11:3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在“清风盐山”微信公众平台公示3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选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获得体检资格。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最新标准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进行“清风盐山”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5天。

(六)聘用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可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与海川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间、聘用期间违反县纪委监委工作纪律、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由海川人力资源公司进行退工手续办理。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可以续签。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月工资1380元,出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发放补助,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及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在报考阶段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咨询电话

中共盐山县纪委6221095

海川人力资源公司6229350

招聘详细事宜,请登录盐山政务网查询

免责声明:本文章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