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解象(213)能

能甲骨文字形

能金文字形

能小篆字形

能,第一款甲骨文字形,第二款金文字形,第三款小篆字形。

说文,熊属。足似鹿。从肉㠯声。能兽坚中,故称贤能;而强壮,称能杰也。凡能之属皆从能。奴登切。注,臣铉等曰:㠯非声。疑皆象形。

能,属于熊一类。足似鹿,需要分析。丁福保说,熊掌,似人掌,肉名蹯(fán兽足掌),味中最美。鹿足称蹄,有角质保护物,与㲋、彘(猪)足相同,而且是小小的。可见并非熊与鹿的足相像,而是说从字形上看,能字表示足的□(上下匕)像鹿字表示足的比。所以徐灏说,足似鹿,盖以其从□(上下匕)与鹿篆同也。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字象超越物象,转化为字形,构成特别的表意体系。

关于从肉㠯声。从肉,熊的口与齿后来形变作月(肉);㠯声,㠯(厶),熊头部的厶高高竖起,加上足□(上下匕),就构成小篆以后能的字形。

王筠,㠯以象其头,肉以象其胸。此字与身字一类,兼会意形声以为形,乃象形之别一类。这就引发造字法的讨论。

于省吾,……以前文所引能字初文来看,则以厶为首,以肉为身,以比为足,其象兽形是无疑的。说文:熊属,㠯声。但是,既象熊属,则为独体象形字,㠯象头部,为什么还用之为声符呢?因此,徐铉谓:㠯非声,疑皆象形。我认为,能是个独体象形字而用㠯为音符。独体象形字而具有部分表音,乃是一种新的发现。

马叙伦,王筠盖亦有疑于能之形而未能为合理之决定,故姑演旧说以为有所兼。其曰能字即就意声以为形,理不可通。兽有实体可象,岂可凭意声虚拟而为其形乎?若谓此乃文字非绘事,则文皆象形即绘事也。徐以为能即熊羆之熊本字,而熊为火光之熊本字,理极可成。而以宗周钟之□为能之古象形字,则又非是,盖□为从泉㲋声之形声字。熊不得从□也。能为象形字,可以龍字为例证。饶谓象形是已,而以已字象头,肉字象身,比字象足,借字形为物形,又适与王同误。林谓能是三足鳖,以毛公鼎作□为证,其说言之成理,持之有故。

马氏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林义光,尔雅释鱼:鳖三足能。此当为能之本义。段注,左传、国语皆云晋侯梦黄能入于寝门。子产曰: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山与渊,熊与鳖,发生矛盾。因此以下观点很重要:既为神何妨是兽?但以神之所化不可以常而言之。凡为字象皆不可拘泥。

说文接下来解释能的字义。能兽坚中,故称贤能。坚中,里面的骨节坚实,段注,贤,古文作臤;臤,坚也。所以引伸作贤能。能兽强壮,所以引伸作能杰。贤能,能杰之义行而本义几废矣。徐灏,能,古熊字。假借为贤能之能,后为借义所专,遂以火光之熊为兽名之能。

薛俊武,能是熊的本字。熊,身强体壮为能力;攀援涉水为能干;彪悍飞猛为能行,跌打滚爬为能事;抗寒耐饥为能耐。后来,能在字典里就变成了没有办不到的事。

能的这些意义通行了,能本来所指的能兽,由一个新造的熊字来替代。熊字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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