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辅警招聘人数为5人(限男性)。本次招聘岗位为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支队机关、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交通民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由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管理使用。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学历),退伍士兵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以上。鉴于交巡警工作任务的特殊需要,男性辅警身高在1.70米及以上;

6、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如有驾驶证、擅长计算机操作人员优先招聘)。

(二)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等。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吸毒在册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家属三代内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至10月14日16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二楼政治处办公室;

4.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表格,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需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年龄、户籍、学历等招聘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

(二)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迪庆州民族体育中心足球场(五凤山);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3.男子30岁及以下: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1合格,1000米跑≤4′35"合格;4.男子31岁及以上: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4合格,1000米跑≤4′45"合格;以上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因自身原因进行测评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确定,不再进行复测。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二楼大会议室;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公安业务、计算机、公文写作等知识;

4.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三楼决策室;根据笔试成绩报告,考生原则以1:2比例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成绩将在香格里拉交通参与者微信公众号公示(只公示考号及成绩)。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考察和政审环节,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

(七)递补

此次辅警招录结束后,将在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预备5名作为本年度辅警补录生源。根据辅警流失情况和考生意愿,按照减少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进行招聘,直接开展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且对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香格里拉交通参与者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准考证号、姓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的方式,由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待遇标准: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实领3000元(视工作年限适当提高),并由单位负责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辅警服装。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时要在《报名表》上的右上角注明“愿意服从”字样,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的学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须保持通信畅通,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会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电话等方式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通知到应聘者本人,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到本人。报名咨询电话:。

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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