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 正青春|张怀中——公益诉讼路上的坚守与担当

张怀中,现任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从检九年,他司法为民,默默耕耘,以满腔的热忱、高度的职业责任心、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斗在检察事业的第一线。




作为一位始终坚守在公益诉讼一线的检察官,他将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转化为守护公共利益的强大动力,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学校、企业,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参与度。通过法治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公共利益的行动中来。



近年来,他瞄准争先创优的目标,带领“于检守益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攻坚克难,办理的“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件案件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精品案例和季度典型案例,办理的造化排支黑臭水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新开河黑臭水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受到广大好评。同时,他专于调研,撰写的关于公益诉讼的5篇调研文章在辽宁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获奖。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法律是冰冷的,但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将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做一名有情怀、有担当、有智慧的人民检察官。”张怀中,这位勇于开拓的检察官,将在检察公益诉讼的路上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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