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吉林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全力奋战在抗疫一线,舍小家、为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抗疫,积极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但网络上仍有涉疫不实信息误导公众,蛊惑人心,对全省抗疫工作大局造成不良影响。
就拿最近几天网络上被大家转发的几个“热点”事件来说,其实,你看到的并不是真相!
接下来,跟随中国吉林网一同揭开事件背后的真相!
事件一:网传长春某小区单元门被焊死
真相来了!
其实,单元门并未焊死,工作人员是在围栏一侧焊了一个轴,另一侧用铁丝勾挂。
那么,为何要如此做呢?
据介绍,设施的主要意义在于提升管控意识,居民有事可以及时出入。
那么,事件到底是怎样的呢?
事件三:长春老人因不懂网络抢购蔬菜在一家超市门口哀求
到底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
3月19日,长春市实施相关防疫管控政策后,老人开始独居。社区工作人员在3月22日、24日两次上门为老人做核酸检测时,曾简单询问过老人生活情况,期间老人生活一直正常。
早。据了解,当日早间,老人家中食物已经不多,便自行下楼到美日鲜超市买菜,社区志愿者劝说其先回楼上等待社区帮助无效,便跟随其后确保老人安全。美日鲜超市员工按要求提醒老人需通过电话或网上订购,老人未购买成功。
社区与老人居所在前后楼,随后老人到社区,找到熟识的网格长王琦,反映购菜需求,网格长当场做了记录,老人便回家等候。由于当天正进行全员核酸,网格长在当晚7点左右,完成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后,上门为老人送去蔬菜包、大米、饼干和牛奶等物资。
此后,社区工作人员便持续探访关注老人生活情况,确保正常。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老人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看到事情的整个经过之后,网友们也纷纷表示:看到结果后放心了!
疫情期间,吉林省对特殊群体包保到人、点对点服务,打通生活物资保供“最后一百米”
针对对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以及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也做了详细规定,强化居民基本生活服务保障,加大生活物资调运、联保联供力度,有效稳定市场价格,及时把米面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配送到户,对他们包保到人、点对点服务,推进“无接触配送”,打通生活物资保供“最后一百米”。
事件四:高速公路收送菜车过路费?
事实上该车辆需正常排队进行消杀。
疫情期间,吉林高速公路又有哪些政策和要求呢?
3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本轮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20场新闻发布会。省运输管理局局长李晓东表示,疫情期间运输保障情况复杂、压力大,根据目前我省的形势,省交通运输厅针对长春、吉林两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障各类物资运输。
中国吉林网记者特别连线了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吉高集团采取多项举措,全力以赴保障应急物资、生活物资和重点生产物资的运输车辆快速顺畅通行高速公路。
据了解,截至2022年3月31日,全省共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5894张;免费放行货运车辆4657台次;免费放行人员转运车辆11165台次,绿色通道车辆4.37万辆;共发放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8634张;对持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办理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车辆,设立专用通道,优先放行,最大限度提高货车运输效率。
事件五:柳影路街道工作人员全部感染新冠病毒,辖区内大量确诊新冠居民无人对接,已有老百姓跳楼自杀?
3月30日14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柳影路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微信名为“新斗罗大陆”的人,在百人以上大微信群内造谣称:柳影路街道工作人员全部感染新冠病毒,辖区内大量确诊新冠居民无人对接,已有老百姓跳楼自杀。
该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在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柳影路派出所立即采取行动,将该人抓获。经查,该人真实姓名为甄某明,住宽城区丹东路,其发表的言论纯属恶意捏造,毫无事实依据。经审,该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该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公安机关提示:自媒体时代虽然赋予了个人自由表达观点的权利,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不可逾越法律底线,否则需要承担相应后果。
无独有偶,长春市市民马某财故意编造、传播涉疫虚假信息被警方通报!
当前,长春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强化社会面管控,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马某财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马某财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对故意编造、传播虚假疫情,利用信息网络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吉林网记者注意到,在通报中,对于编造故意传播涉疫虚假信息的人员,目前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在疫情期间,对于这些造谣的信息,网友们也纷纷指责他们的行为。
重要提示: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疫情当前,谣言当止!
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护、理性抗疫,所有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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