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
一、概念题
1民法[浙江工商2015年研;中南财大2005年研]
答: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主要是指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是私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民法典是私法的基本法,在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2民事责任[四川师大2018年研;北邮2009年研]
答: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的含义具体包括:①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②民事责任是应由责任人承担的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③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补偿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为主要目的。④民事责任既有过错责任,也有无过错责任。⑤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
3监护[广东财大2023年研;温州大学2018年研;北师2012年研;中南财大2012年研;上海海事大学2010年研;浙大2007年研]
答: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利益,弥补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足。监护人的设定方式有三种:①法定监护;②意定监护;③指定监护。
4意定监护[四川大学2023年研;北航2020年考研]
答: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的方式所设定的,在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其适用条件包括:①仅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②监护人范围较为广泛,不限于法定监护人,也不受法定监护人顺序的限制。③需要采用书面形式。④在设定意定监护的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才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典》第33条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5法人[中财2017年研;东财2015年研;南开大学2006年研]
答: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民法中不仅确立了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也逐步确立了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法人的基本法律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④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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