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郭子华)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秩序,公安部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净网2024”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黄冈公安网安部门主动出击,结合专项行动,在加强网站平台管理的同时加大网上发现处置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黄冈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支队支队长徐全华介绍,一季度,黄冈网安部门侦办网络谣言行政案件21起,依法对网上任意造谣、恶意侮辱、诽谤他人的网民进行查处,行政处罚21人,批评教育67人。期间,清理网络谣言信息234条,关停造谣传谣网络账号31个。
近期,黄冈网安通过“平安黄冈”微信公众号集中曝光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浠水2起、团风2起、麻城2起、罗田2起,蕲春1起、英山1起。
1、浠水行政处罚一名公然侮辱他人实施网络暴力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之规定,庞某利用公共网络平台公然侮辱他人被浠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2、团风网安大队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孙某梅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浠水网安大队行政处罚一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处罚款贰佰元。
4、团风网安大队行政处罚一名造谣网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翁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被团风县公安局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5、英山网安大队行政处罚一名网上造谣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英山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消除影响。
6、麻城网安大队查处一起假冒警察的行政案件
1月3日,网民“鑫儒足疗康养生活馆”在网上发帖,帖文称:“一民警穿警服佩民警警号(041898)从足疗店出来”
经查,着制服者系假警察,其真实身份为周某某,麻城市宋埠镇人,周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违,麻城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7、罗田网安大队处置通过互联网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罗田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周某给予行政处罚。
8、罗田网安大队行政处罚一名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罗田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给予行政处罚。
9、蕲春网安大队依法处置在火灾事件中的造谣行为
2024年3月11日,蕲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人管某造谣“昨晚加班80多人,我们当地几个医院都满了”,该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管某被行政拘留5日。
郦某在网上造谣“听说当场有人被炸飞,也有人在里面都出不来,直接被烧死炸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行政拘留5日。
10、麻城网安大队查处一起散布谣言的行政案件
经核查,该帖文系谣言。发帖网民叫丁某,32岁,麻城市张家畈镇人。
违法行为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黄冈网警提示,网络虚拟世界同样有法律规则运行,保持清醒和定力十分必要,坚守“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底线,网上冲浪才能享受真正的安全与自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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