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郊区一所冰冷的看守所内,杨菊芬刚刚签了她的判决同意书——死刑,她的人生走到了终点。这时,她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捐献自己的遗体!
狱警抬头凝视着她,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你确定?
杨菊芬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却异常坚定:“我确定!我要捐献我的遗体,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为了我女儿,希望能够为女儿积一些福报。”
她是“黑老大情妇”,云南头号“女毒枭”,云南“土皇帝”。她身上有标签很多,每一个都仿佛在叫嚣着显示她有多狠毒、多猖狂。
她是如何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女孩,变成如今的死刑犯了呢?
一、农村女孩
杨菊芬来自云南一个偏远山村,一个很穷很偏僻的地方。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全是土坯房,谁家有个摩托车,那都是大户人家。”
全村也就十几户人家,去一趟镇上得走一天一夜,上个学还得翻还几个山头。所以这个封闭落后的小山村,几乎与世隔绝。
作为家里的女孩,她很小就知道,自己是干活的,弟弟才是上学的。所以小学毕业就早早辍学在家。小小年纪包揽家里的所有家务和地里的大小农活时,杨菊芬反倒有种成长和归属感,仿佛干活才是她这一辈子该干的事。
她唯一满足的就是村里人对她相貌的夸奖“长得真好看!”、“那脸俊呐!”、“看看人家咋那么会长!”、“将来肯定能嫁个好人家吃喝不愁。”
说实话她不清楚自己哪里好看,但别人都这么说,这少有的夸赞,极大地满足了一个小姑娘的虚荣心。
二、打工妹
几年以后弟弟长大了,不需要人照顾了,父母便托邻村的一个表姐,带杨菊芬去外面打工。她并不知道去外面打工具体是干什么,但是村里人都对她说:打工好,挣大钱,将来能买好多新衣裳,盖新房子。于是,这个山沟沟里的女孩,第一次来到了大城市——瑞丽。
这里没有土坯房,全是高楼大厦,歌厅舞厅闪烁的霓虹灯迷了她的眼,艳丽好看的衣服乱了她的心,这里凳子是软的,床也是软的,吃的喝的都比村里好一万倍。
她在一家洗脚城打工,从打杂到前台在到领班,两年时间,她拼命努力让自己活在这个大城市。直到她遇到了蒋家田。
这个大她二十多岁的男人,总是来照顾她的生意,给她带礼物。年轻的杨菊芬马上就懂他的意思,但却从不拒绝。一方面是蒋家田给她的太好了,另一方面,老板叮嘱过她:蒋老板势力很大,一定要伺候好他。
主动也好,被迫也罢。杨菊芬就这么不清不楚地跟在了蒋家田身边。她不清楚蒋家田具体是干什么的,只是知道他是很多人的大哥。他在昆明有家室,不常在瑞丽。但只要他回瑞丽,就一定会叫杨菊芬来陪。
那几年,有蒋家田的庇护,她在瑞丽的日子过得相当不错。城里几乎所有的歌厅舞厅高级酒店都认识她,她去消费基本都不用花钱,还能享受最好的。商场里的名牌衣服,定期都有人送最新款给她穿。蒋家田还给她一张卡,告诉她里面的钱随便花。
杨菊芬的父母,也对这个有钱有势的男人颇为满意。家里的房子翻新了,存款越来越多。慢慢地,村里的人都知道杨菊芬在城里找了一个有钱的好男人,日子过得可好了,都纷纷找上门恭维巴结。
三、第一情妇
没多久,杨菊芬怀孕了。
“如果没有孩子,我可能后面就不会跟他了。”后来杨菊芬在狱中回忆道。
刚得知这个消息时她是恐慌的。蒋家田在昆明有老婆孩子,他肯定不会带自己回昆明结婚。自己只是他在瑞丽一个消遣的对象,随时都可以被踢掉。现在自己怀孕,如果蒋家田不喜欢,把自己踹了,她就一无所有了。就凭她在洗脚城那点工资,让她一个人养孩子,那绝对比登天还难。而且要是村里人知道她未婚先孕,生下孩子被男人抛弃了,她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出乎意料的是,蒋家田在知道这个消息时确实大喜过望,直呼自己老来得子,是老天爷赏的福气。从此更加疼爱杨菊芬。
女儿出生以后,蒋家田恨不得把她捧在心尖儿上。孩子周岁宴上,蒋家田终于把杨菊芬带来了昆明,当着所有手下人的面,承认了她的身份。
从此,杨菊芬正式以“黑老大第一情妇”的身份,从瑞丽来到了昆明。开启了她更加风云变化的人生。
来昆明以后的杨菊芬,见的人越来越多。从手下的小弟,到生意上的老板,让她清楚地认识到蒋家田的势力有多大。但她却不担心,这个男人宠她爱她,还有女儿勾着他,只要自己不做太过分的事,肯定能一辈子衣食无忧。
日子越过越潇洒,慢慢地,杨菊芬沾上了赌博。在手下人一声声“大嫂手气绝佳,这把稳赢”的捧喝中,她越赌越大,输得越来越多。
四、毒枭
几千几千的,蒋家田还会帮她还。上万的赌帐,杨菊芬真的不敢跟蒋家田说。那怎么去搞钱呢?杨菊芬把目光瞄向了蒋家田的生意。
她私下找人查了蒋家田手里的生意,发现大头都在物流运输,房地产和高利贷这三块。蒋家田把得很严,不好下手。但是有一小支毒品生意线,暴利,但是没干起来。
杨菊芬立马回了趟老家。她知道村里有人早年偷渡到缅甸讨生活,如果联系上境外的货源,再利用蒋家田物流运输的生意,这条线完全可以跑起来,到时候挣到的钱可比现在多好几倍。
她让自己的父亲亲自去缅甸一趟,花几个月时间摸清那边的情况。等境外货源谈妥以后,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蒋家田。
蒋家田同意把自己的运输生意借给她,但要求是只能以杨菊芬自己的名义去干,不能把他牵涉进来。
杨菊芬需要钱去还她的赌债,不管怎样先干起来,等将来挣了钱,不怕蒋家田不投资。
于是很快,她这条境内境外连贯的毒品运输生意便做了起来,钱越挣越多。很快,她便不满足与中游的运输生意,连下游的毒品贩卖也被她包揽。
她让自己的父亲和弟弟负责境外货源和出入境的环节,又安排自己的母亲来昆明帮她一起把控云南境内的贩运点。不多久,蒋家田便将整个物流运输的生意交给她打理,再后来,甚至把经济大权交给她。
就这样,杨菊芬的毒品生意越做越大,疯狂积累财富。甚至搞起了客运,拉来一大批人帮他们人肉贩毒。
他们把挣来的钱投资旅社、饭店、货运部、婚庆公司等生意,再以这些生意为支撑和掩护,搞各种违法犯罪的勾当。除了放高利贷,他们还招聘茶托,骗到茶室里进行强买强卖;让小姐拉客,在自己旅店里搞“仙人跳”;开饭店拿假币换真钱;在网吧、游戏厅、KTV等娱乐场所“看场子”收保护费。
金钱和暴力的结合,让他们张狂到了极致。仿佛整个天下都没人能把他们怎么样。却不知云南警方早已暗中盯上了他们。
警方分布了多条暗线时刻盯着这帮人的行踪。在其父携带七公斤海洛因刚刚越过中缅边境时迅速将其抓获。而在其弟弟和母亲住所附近盯梢的缉毒警察也在同一时间迅速展开抓捕行动。
警察找上杨菊芬和蒋家田时,她的一家已全部落网。
在我国,50g毒品就是死刑。所以杨菊芬清楚地知道,自己彻底完了。
五、死刑犯
经过一年多的取证调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7日进行了公开宣判:蒋家田、杨菊芬和杨国应被处以死刑。
她对管教民警说:“判决结果出来之前的日子是最难熬的,总觉得有那股气吊在那,勒地你窒息,想死又死不了。现在结果一出来,我就一下子松开了。”
她在监狱最后的日子一直都很平静,只有在提到女儿时,才会捂脸低头,情绪崩溃地哭一会儿。
“那是我唯一的孩子啊,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天冷了有没有人记得给她加衣服。”
“我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不能被原谅。可我女儿是无辜的啊,她还那么小。”
后来,她趁着一次监狱领导视察的机会,提出了捐献遗体的想法。
领导和狱警与她进行深入沟通,详细告知她遗体捐献的相关事宜。
她说:“我造的孽太多了,死刑弥补不了。我得赎罪,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为我女儿积一些福报。”
民警尊重她的意愿,并帮她起草了一份书面的遗体捐献申请书,递交给了相关部门。
几天以后,民警给她带来消息:她的女儿被送回蒋家田的老家,由亲戚代为抚养。杨菊芬最后的挂念也终于落了地。
2011年12月13日,杨菊芬被执行死刑,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从农村女孩,到一代毒枭。杨菊芬努力过,也放纵过,落魄过,也嚣张过。短暂的一生起起伏伏,终究还是要偿还犯下的罪孽,为自己的女儿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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