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湖县教育局部分学校消防系统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建湖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2024年建湖县教育局部分学校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3、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30万元(其中一标段为15万元,二标段为15万元),高于该预算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4、采购需求:对建湖县二十一个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消防电梯、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所有消防设备设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维修等内容。
5、服务期:一年。
6、标段划分:二个(一标段:建湖县第二中学、建湖县森达路小学、建湖县汇文初级中学、建湖县汇杰初级中学、建湖县秀夫路小学、建湖县怡景学府苑幼儿园、建湖县中心幼儿园、建湖县碧桂园幼儿园、建湖县高新区幼儿园、湖垛路小学、建湖县西塘丽景幼儿园等11校区;二标段: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建湖县上冈实验初级中学、建湖县第一中学、建湖县湖中北路小学、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建湖县湖景人居幼儿园、建湖县幼儿园、建湖县翠湖幼儿园、明星路小学、建湖县实验幼儿园等10个校区),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的评标、定标顺序按照标段号的自然顺序(即一标段→二标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均适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一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2.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申请人须是省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专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2.5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5.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及采购文件获取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11:00时前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与地点:2024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建湖县教育局东楼3003室。
2、投标文件提交:开标前将投标文件(投标书:壹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单位名称,送至建湖县教育局东楼3003室。逾期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六、质疑和投诉
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建湖县财政局投诉。
6、质疑或投诉程序: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对采购单位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建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7、恶意投诉情形,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
七、其他事宜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湖县教育局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电话:/80695318
2、招标公告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在“建湖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发布,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建湖教育发布网站,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相关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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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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