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农民工工资,个税谁来扣?怎么做账?
问我们公司是分包商,总承包应付我们工程款,但总承包方以代付农民工工资的形式将这笔款支付给农民工了,请问这种需要给农民工申报个税吗?是谁来申报?这个记账的分录是什么样的?我们是一家劳务公司,有大量农民工,平时不发放工资,是到年底一次性发放,有一部分是甲方农民工专户代发想请教这些农民工如何申报个税,是否可以签订不定时用工合同来解决社保问题?这些人员个税如何申报才合规?
首先,作为一个劳务分包单位,正常情况下发农民工工资怎么核算?
我们要明确农民工工资在会计处理上属于企业工程的成本支出,
根据新的收入准则,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核算:
1.计提工资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应发工资)
2.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个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工资(应发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一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应交税费一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账务处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会计处理详解》
农民工工资专户会计处理详解
农民工工资专户是指为了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挪作他用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由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地金融机构开主专用账户专门用于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操作是:总承包在与劳务公司结算工程进度款,按照一定比例将部分进度款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同时根据分包合同拖欠部分工程款,对该账户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总承包单位在工程结算时的会计处理
取得劳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收到的发票票面税额)
货:应付账款(按分包合同拖火的部分工程款)
银行存款-通过总承包方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农民工工资
银行存款--支付劳务公司部分劳务款
对取得的劳务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抵扣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二、总承包单位会计凭证的留存管理
总承包单位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留存的会计凭证如下:1、劳务公司提供的其盖章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时考勤表,身份证复印件。2、劳务公司与建筑总承包方双方签字的劳务款进度结算单或工程劳务计量确认单。3、劳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且发票的“备注栏”标明: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市区县和项目的名称。4、劳务公司与建筑总承包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和委托代付农民工工资委托协议书。
三、劳务公司在与总承包进行结算时的会计处理收到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收到总承包方支付的部分劳务款
应收账款(建筑分包合同中约定拖欠的部分劳务款到工程最后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支付)
应付职工薪酬--通过总包农民工工资专户代付农民工工资
货: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劳务公司与建筑总承包方结算的工程劳务款÷(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总承包方支付的部分劳务款+通过总包方农民工工资专户代付农民工工资)÷(1+3%)x3%】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总承包方拖欠劳务公司的部分劳务工程进度款÷(1+3%)x3%】
四、劳务公司会计凭证的留存管理
劳务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留存的会计凭证如下:1、建筑总承包方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盖章的代付农民工工资流水单。2、劳务公司提供的其盖章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时考勤表,身份证复印件,3、劳务公司与建筑总承包方双方签字的劳务款进度结算单或工程劳务计量确认单。4、劳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总包方暂时无法给分包方结算,而分包方也没钱支付工人工资,这时候就会形成一个债权债务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各方的会计分录如下:
1.总承包企业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一分包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2.分包公司
借:应收账款-总承包企业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不考虑增值税)
当总承包公司直接将款项支付给农民工时,会计分录如下
1.总承包企业:
借: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分包公司:
借:应付账款-员工
贷:应收账款-总承包企业
这种情况下,虽然款项是由总包方支付,但是个税的扣缴和申报责任仍然在分包公司.
依据:根据【国税函【1996〕602号】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直接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在存在多重支付关系时,确定扣缴义务人可能较为复杂。为了确保全国范围内的执行一致性,税务机关规定:对所得支付对象和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或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实际如何操作?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公司签订一份《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
☆分包公司负责编制工人工资表,并按时提交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根据这些信息直接向工人支付工资。
☆一旦总承包单位完成了支付,这就等同于分包公司已经收到了相应的销售款项,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农民工是由分包公司招聘并与之分包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但总承包单位仅依据分包公司提供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表和委托代付协议等文件,直接向工人支付工资。
☆因此,尽管工资是由总承包单位支付的,但分包公司才是对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一方。因此,个税的代扣代缴及申报责任应由分包公司承担。
问:打工人工资薪金5000以上要交个人所得税,退休工资5000以上要交吗?
答:退休人员取得的退休工资是免个税的。
问:每个月的工资不好统计,只能年底结账统计,个税怎么申报
答:个税申报是发放后按应发工资申报。
问:如果分包给总包开了发票,但是总包还是以工资的形式代发农民工工资,还需要申报个税吗?
答:总包只是代付劳务分包方的农民工工资,由劳务公司做全员全额申报个税。
问:如果把工资全部发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分发给农民工,这个税应该怎么扣呢?包工头要扣个税吗?
答:如果是包工头提供劳务费发票,就由包工头在代开发票时缴纳个税。如果是用工资表做人工费成本的,由你公司做全员全额个税申报。
问:总承包方如果没有按时支付分包进度款,只是代发分包农民工工资,分包商代扣代缴的税款如何处理啊?
答:没有按时付款与企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没有关系,该怎么申报就怎么申报。
问:支付工程项目上的农民工工资,是按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呢?
答:用工资表做人工费成本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劳务报酬是需要提供劳务费发票的,项目上的劳务费不适用劳务报酬。
问:建筑公司用农民工专用账户给劳务工人付工资,这个用代扣代缴个税吗?至于入账,可以用银行汇款回单直接做为工程成本凭据吗?
答:谁用工资表做为人工费成本的谁履行代扣代缴个税义务,代付工资只是支付方式上的变化,代付方作为支付了劳务费处理,被代付方作为支付了职工的工资或是劳务分包方的款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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