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本报从南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卢某源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近日,南宁钛银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本报发现,2024年6月27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宁钛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正在进行焊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卢某源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对南宁钛银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还注意到,该执法决定书文号为(南)应急罚〔2024〕11号,执法机关为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南宁钛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10-29,法定代表人为隆小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47182D,企业地址位于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B-109号标准厂房第一期工程项目7#厂房,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文|中国基建报程向阳)
免责声明:本文章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