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单位职位空缺,为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一村一辅警”共15人。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邵阳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招聘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招录范围及条件
招录应聘岗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2、村辅警年龄在18岁至40周岁之间。(2006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具有高中(含中技)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耳环孔,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4、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在职位所在村里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5、招聘对象的户籍为邵阳县区域内,各职位限本乡镇户籍人员报名,同等条件本村职位优先本村人员。
6、服从岗位需要、能够适应夜班值勤。能在职位所在村落实24小时备勤。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本人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毒、精神病史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组织、策划、参与非正常上访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学历证及其它证件原件、2张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县公安局办公楼4003室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占总分50%)。采取闭卷考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内容不明确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占总分30%)。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分值100分。面谈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占总分20%)。男子测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分值100分。体能测试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20%。
(六)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岗位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治审查。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与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按法律规定发放。转正后享受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等,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监督
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全程参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违规聘用的一律取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邵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附:《邵阳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招聘职位表》
邵阳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2日
编校:龙嘉莉
一审:张洋
二审:张高桦
三审:赵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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